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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拟对大气污染立法 污染空气最高罚50万

点击数:2177  发布日期:2018-9-6
深圳将对大气污染防治立法,人大代表已开始起草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草案,今年6月底前形成法规草案初稿。深圳市人大近日透露,将关注国家《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的修订,适当调整草案内容,维护国家法制统一。
大气污染问题备受市民和人大代表们关注,去年“两会”期间,郑学定等人大代表就提出《关于制定〈深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〉的议案》。人大代表们人认为,虽然《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》计划目标明确,措施得力,但仍担心执行过程中互相扯皮,虎头蛇尾。为此人大代表建议有必要将大气污染防治问题上升为法律,以增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刚性。
值得一提的是,此次在议案中,人大代表们还拟了《深圳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草案,条例多达100多条。最大亮点是法律责任,多达30多项条款,而且处罚严厉。比如,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,有6项行为的,由行政监察机关责令改正,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等。这6项行为包括违法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;接到公民举报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,不依法查处的等。
这份草案里的罚款数额较高,比如,违反相关规定,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超过排放总量指标的,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排污,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,并将超过排放总量指标的部分在核定下一年度排放总量指标时扣除;拒不停止排污的,可查封排污设施。违反相关规定,应取得而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,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排污,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;拒不停止排污的,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查封排污设施。
“深圳大气污染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”,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认为,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立法,以法制推动建立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确实很有必要,郑学定等人大代表提出《关于制定〈深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〉的议案》意义很大,也非常及时。
该委透露,已协调立法分工,明确立法工作要求。市人居环境委草拟法规草案起草工作方案,对法规草案起草作出详细安排。据悉,市人居环境委已启动法规草案起草,拟定起草大纲。深圳还派人赴上海、苏州等地学习考察兄弟城市先进立法经验,调研结束后,市人居环境委着手对草案进行修改,拟于2015年6月底前形成法规草案初稿。该委认为,“议案办理取得较大进展。”
此外,国家正在对《大气污染防治法》进行修订。据悉,这次修订中,将完善协同治理、区域联防、源头治理、超标处罚、全民参与、污染排放总量和浓度控制等制度,增加重点区域和燃煤、工业、机动车、扬尘等重点领域的污染物治理制度,明确对无证、超标排放和监测数据造假等行为的处罚措施,修订涉及的范围很广,内容很多,幅度较大。作为地方立法,深圳制定《深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应当根据上位法的修订变化和深圳的实际情况作出具体的安排,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。
市人大城建环资工委透露,下一步,将在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立法的过程中,关注国家《大气污染防治法》修订的进展情况,适当调整法规草案的内容,力求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,重点突出深圳特区实际,为深圳的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法制保障。   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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