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宝安新区城建局日前发布消息,今年一季度共处罚环保违法案件16宗,其中8家环境污染较大的违法企业列入环保黑名单管理。
自2014年第二季度开始,宝安新区城建局坚持实行环保黑名单制度,初步形成让企业“不能污染”的环境治理模式。
一是新闻媒体公开曝光。每季度初对上季度环境污染较大的违法企业及个人通过网站、报纸等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。
二是纳入社会诚信档案。将列入黑名单的企业通过市人居委平台通报给公安、市场监管、金融等单位,使这些企业在信贷、评优等方面有负面影响,让违法企业感受到更大的压力。
三是实施环保信用分级管理。根据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、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、排污总量控制等情况评定环保信用等级,分为环保诚信单位、环保警示单位和环保严管单位三个等级,对环保诚信单位实施一定的激励、优惠措施。
四是引导企业为脱“黑”加强环境治理,引导排污单位持续改进环境行为。